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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紀元記者喬亓編譯報導】多倫多高乘載(HOV)車道的右邊通常會有雙線,這時如果後面跟上來一輛緊急車輛,應該如何避讓呢?
據《環球郵報》報導,安省交通廳答複說,HOV右側的雙線應該被看作是路障,不能越過,但是如果後面有緊急車輛,會允許你越過雙線避讓後車。
交通廳發言人尼科斯在電子郵件中說,可以越過雙線避讓後面的緊急車輛,但必須確保安全。但是左邊即使有路肩司機也不應該轉向路肩,那是專門供緊急車輛使用的。
安省《公路交通法》(HTA)第159條說,如果你聽到警笛接近或看到警車、救護車、以及消防車閃爍警燈,你應該盡量靠向右邊路邊或公路的邊緣處安全地停下來。簡單地說,就是盡量向右靠並安全地停下來。
該條款還說,但是如果你是在中間有路障分隔或單行道並有2條以上車道的公路上行駛,那麼就應該在可行的情況下,靠向最近的路邊或道路邊緣並安全停下來。這也就是說,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你是在左側車道上行駛,就應該向左側尋求安全停靠。
尼科斯指出,不管是向左或向右靠,都不能停在緊急車輛專用的路肩上。如果違反了這個條例,首犯要扣3點和罰款400~2000元,再犯罰款就要增至1000~4000元,並可最高坐監6個月。在2013年,有456名司機因此受到處罰。
至於在HOV上行駛,可以越過HOV雙線的例外已經在HTA的第620/05條第3節中有說明。除了為避讓緊急車輛,還有其它例外可以越過雙線(Buffer Zone, 緩衝區),但對大多數司機,這些例外都不會適用,比如只有執勤的警察、因公駕駛省府的車輛或在附近的工程車輛,才可以越過雙線。
多倫多醫療急救服務中心(EMS)說,在現實情況下,比如有多條車道的高速公路,並不是總能靠到最近路側,那麼根據情況,你可以在你當前車道上減速——或盡量讓出空間來,即使後方緊急車輛是在另一車道上。
多倫多EMS發言人麥金農(Kim McKinnon)說:“在安省的400系列高速公路上,必須注意安全,我們希望司機在避讓時,應盡可能安全地向右靠並停下來。不過我們也理解,在高速公路上並不是總能做到的。”他說,如果你採取急剎車或不檢查安全就轉向,那就可能導致車禍,反而會把事搞糟。他理解常常有人聽到或看到有警笛或警燈閃爍就發慌,會忘記應該怎麼做。他表示,急救車輛的司機都受過訓練,知道怎樣才能最快到達醫院和應對不知所措的司機。